贯彻落实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全省脱贫攻坚
2017年冬季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完成
2017年度建设任务和脱贫任务,省住建厅日前制定了相关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全省建设系统要紧盯2017年度脱贫任务和建设计划,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查漏补缺、加压紧逼,确保全省脱贫对象中涉及的1.3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月上旬前全面完工,顺利通过验收,助力全省脱贫攻坚打赢“翻身仗”;要确保全省7.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年底前全面开工,明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年底考核力争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行动方案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抓对象精准。县(区)住建部门主动对接本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和扶贫、国土等部门,精准认定年度摘帽县、退出村、脱贫人口中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台账,原则上不再变动。二是抓任务完成。县(区)住建部门要对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脱贫任务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逐户排查,一方面主要通过加固方式加快改造进度,另一方面通过租赁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确保脱贫对象尽快完工入住、建设任务全面开工。三是抓质量安全。县(区)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五个基本”要求,改造后的房屋应满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县(区)住建部门负责认定住房安全性,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四是抓精细管理。县(区)住建部门要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档案,做到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针对年度脱贫对象,在对象台账的基础上,建立进度台账,包括总体进度台账和分户进度台账,实行周报制。对影响年度脱贫任务完成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市县(区)应随时上报。
方案强调,要坚持“省牵头、市主抓、县实施,县(区)对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负主体责任”。省市县(区)三级部门要建立领导包抓机制,实行“省包市、市包县、县包镇村户”,做到不落一县、不落一村、不落一户。各级危改办要积极与上沟通,对下指导,主动与本级财政、扶贫、国土、民政、残联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和建设任务。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在全省上下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胡怡)
责任编辑/马璇